春秋末年,孔子以鲁国国史(“鲁之春秋”)为基础,参考周王朝国史和列国国史,撰成《春秋》一书。对此,司马迁概括说:
孔子明王道,干七十余君,莫能用,故西观周室,论史记旧闻,兴于鲁而次《春秋》。上记隐,下至哀之获麟,约其辞文,去其烦重,以制义法,王道备,人事浃。[13]
司马迁把这段话写在《十二诸侯年表》序中,是着意于突出《春秋》产生的时代特点,上承孟子的见解而有所发挥。
《春秋》以鲁国纪年记春秋时期大事,上起隐公元年(周平王四十九年,公元前722年),下迄哀公十四年(周敬王三十九年,公元前481年)。今传《春秋》止于哀公十六年,末二年为后人所补,非孔子《春秋》原文。《春秋》记事,具有严格的编年史的要求,即按年、时、月、日顺序记事,全书包含242年,每年都有史事记载。这样规范的编年体史书,是中国史学上前所未有的。《春秋》所记内容,主要是周王朝和各诸侯国的政治、军事活动,以及一些自然现象。书中还涉及各族关系,包含许多民族历史的思想。《礼记·经解》说:“属辞比事,《春秋》教也。”这是指出了《春秋》在编撰体例和表述要求上的特点。属辞,是遣词造句,缀辑文辞;比事,是排比史事。它们都以严格的义例思想为指导,对后来史学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。《春秋》在撰述思想上的核心是尊“王道”、重“人事”。尊王道,就是遵守周礼及周礼所规定的等级秩序,反映了孔子思想还不能完全适应当时社会的变化。重人事,就是着重记载了春秋时期政治上的得失成败,没有《雅》《颂》中神灵气氛,也没有国史中怪异现象,这同孔子“不语怪,力,乱,神”[14]的思想是一致的。《春秋》是最早摆脱天、神羁绊的史书,这是它在历史思想上的进步的方面。从孟子、司马迁以下,历代思想家、史学家都十分强调《春秋》的社会作用:孔子作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。这说明它在中国史学发展上的影响之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