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公司将派出代表、参与国家银行的董事会会议,了解银行的一切运行状况;
如果银行的现金流开始出现异常,就应该及时的召开董事会,让保险公司知晓情况;
保险公司应该什么时候出手、又出多大的力,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;
而国家银行本身,则由联省政府控股,并保留对保险公司持有股份的处理权;
如果保险公司毫无作为,就拍卖保险公司持有的股份、换取资金解决资金问题。”
还有这样的操作?约翰德维特几人都是一愣!
可再想想: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?
由西印度公司的子公司去入股新的国家银行,其核心的管理权,就在德维特兄弟自己手里,坑谁也不会坑国家银行;
而保险公司派出代表、参与董事会会议,那国家银行的一举一动,德维特兄弟也一清二楚,什么时候该保险公司出手、同样是心里有数;
最绝的是,如果保险公司在阿方斯的干预下,拒绝出钱出力;那么…他们还可以启动预案,拍卖保险公司持有的股份、换钱度过难关!
“那么…您认为…保险公司、应该入股多少比较合适?”高乃依看向尼尔。
“我认为,保险公司可以出资7%,再由国家银行赠予3%的股份、作为保险费用,总计持有10%的股份。”
尼尔又道:“虽然保险公司不能承担国家银行的全部损失,至少…也能承担10%的亏损;我想…这应该是一个合适的比例。”